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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法规有哪些

2021-05-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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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与他人产生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要取得胜诉,就要积极的搜集相关有力证据,对于证据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法规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法规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法规有哪些

  二、民事诉讼证据三性

  1、客观性。

  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2、关联性

  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三、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

  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法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民事诉讼中,所提交的证据需要具有客观真实性、要具有合法性还需要与案件有关联性,只有符合上述三点才会被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才算真实有效,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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