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案外执行的条件

2021-06-24 09: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证据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证据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判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是否成立,要看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需要案外人举证证明。那么,案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这点没有清楚的了解,不知道保险合约是什么样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案外执行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案外执行的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如何处理?

  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

  三、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以上就是关于案外执行的条件及其相关问题,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您可以找找法网律师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案件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证据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2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证据律师团,我在证据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