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律问答

质权抵押权优先法律规定

抵押担保
2021-08-01 22:0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限物权即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
  • 您好! 这两种权利都属于担保物权,用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抵押财产无须转移占有,而质押财产需要转移占有
  • 你好,优先受偿权指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物、质押物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其他无抵押权、质权的债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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