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法律问答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2021-07-30 21:4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劳动者单方解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但与单位有别的服务协议之类的约定,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另行约定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看出,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而取得解除劳动的权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在试用期内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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