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法律问答

欠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款人帮我2017年十月3号给打的借条,有签字和指印,如今已过几日去人民法院可以吗

2020-11-25 21:1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欠条的有效期指的是欠条的这个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这个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这个真实有效的这个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 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欠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