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三个多月了,多次通知租户搬家,现在不交钥匙,也不交房租。我不得不买他的旧冰箱。我可以换钥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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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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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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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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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