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法律问答

二审判决刚下来不服,是应该申请再审,还是应该向高院申诉,谢谢

2020-08-07 09:5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诉,民事案件二审结束后,进行申诉,申诉被驳回,现有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来处理:
      
    1、向二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进行审诉,由法院审查后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依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 你好,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再审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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