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法律问答

别人的车撞人,被撞的人坐电车,带着个人,被撞后,我在事故车的左侧,不赶紧逃跑,骑摩托车按住被撞的人的脚。这件事谁的责任大

2021-01-17 22:2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撞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机动车发生车祸时,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 发生车祸的,责任认定根据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