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患者及其家属处理此类医疗纠纷的方法是先做好证据保存,向医疗单位或主管部门投诉,申请医疗行政管理部门调查,然后与医务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仍未解决,最后可以提起诉讼。
患者发现医院误诊后,首先应该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
1、合理医疗权
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续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2、医疗自主权
患者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项医疗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接受非医疗性服务;有权转诊及进行一些特殊情况的自主决定等。
3、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医疗卫生服务中,享有知晓自己病情和医务人员所要采取的诊治措施,并自主作出接受或拒绝某项医疗措施决定的权利。
4、医疗参与和监督权
病人有权了解基本的医疗信息资料,有权对医疗疑义提出解答、鉴定等要求。
5、医密保护权
(一)注意保存好自有证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保存好门诊病历、处方单、正在服用的药物、收费发票等。
(二)针对案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要慎重行事,不可感情用事,诉讼前要结合案情确定具体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事项。
(三)应当注意诉讼时效、举证时限、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提起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举证。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除属于“新证据”外,法院不组织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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