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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干部冒领患者医疗补偿款

2013-07-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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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提要:刘某浏,刚刚以优异成绩考取研究生,却因在武昌某大医院检查出鼻窦炎,入院治疗一年多,无奈转诊,后不治身亡。对此,该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然而,就在刘某浏生命弥留之际,其家人却从检察院得到惊...

  提要:刘某浏,刚刚以优异成绩考取研究生,却因在武昌某大医院检查出“鼻窦炎”,入院治疗一年多,无奈转诊,后不治身亡。对此,该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然而,就在刘某浏生命弥留之际,其家人却从检察院得到惊人消息:医院给刘家“支付”了补偿费,并已被领走!

  既然院方认为没错,为什么会支付“补偿费”?又是谁把这笔钱领走的?这仅仅是单独的个案吗?日前,记者拿到一份判决书,一切才真相大白。

  “小手术”后的大问题

  一路风尘仆仆,刘某华又从宜昌赶到武汉。为了给儿子的死讨个说法,他正跟武汉一家大医院打官司。一说起儿子,这名年过半百的汉子,眼眶立刻红了:“儿子死得太冤了,临死还被人利用来赚钱,我咽不下这口气啊!”

  时间回到两年多前。2005年1月24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结束后的第一天,大学生刘某浏又走进武昌某医院耳鼻喉科。一个月前,他因鼻子不通,来这里看过门诊。医生的诊断是:鼻中隔偏曲,肥厚性鼻炎,鼻窦炎,需要做手术治疗。因刘某浏正在紧张地复习考试,不能立即手术,这事就一直拖了下来。

  这次,刘某浏住院后,进行了一些常规的例行检查。CT片的检查结果显示:鼻腔内病变,建议进一步检查。刘某华说,当时他挺担心,便询问主治医生,但医生仍坚持原定的手术方案。当月27日,手术进行了3个多小时后,刘某浏从手术室出来了。

  2月1日,刘某浏出院。可是第二天,他却突然发高烧到40度。刘某华正担心时,接到主治医生一个电话,让他去医院一趟。

  刘某华说,他忐忑不安地来到医院,一张化验单摆在他的面前:IA期淋巴肿瘤。医生解释说:刘某浏患了早期淋巴肿瘤,肿瘤就是癌症。原来,医生手术时,“顺手”从刘某浏鼻腔内切了一小块组织去做活检,得出这个结果。

  刘某华称,他事后咨询专家得知,IA期鼻腔淋巴肿瘤不是一种实质瘤,而是处在原发灶状态的肿瘤,容易因血流而造成医源性转移的全身性肿瘤。即这种状态的肿瘤,如同处在休眠期,只要没有外因诱发,不会扩散,不会给身体带来坏的影响,因此绝对不能手术。一旦手术,极容易导致癌细胞在全身扩散。

  鼻腔留有海绵条?

  事已至此,刘某浏和父母已别无选择,好在他们咨询得知,IA期鼻腔淋巴肿瘤单纯放疗后5年生存率为89%-92%,治愈率比较高。

  2005年春节后,刘某浏回到了该医院,开始做放化疗。其间,刘某浏的考研结果出来了,他以武大经管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公费第二名的好成绩被录取。

  然而,经过多次化疗后,刘某浏依然高烧不退,鼻子依然不通。这让放化疗科的医生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加大剂量,可是刘某浏病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7月18日,放化疗科经过强剂量的放化疗手段,仍不能给刘某浏退烧,怀疑手术会不会有问题,就让耳鼻喉科重新给刘某浏做检查。

  据刘某华称:这次检查,医生从刘某浏的右侧鼻腔内夹出一大团污浊物,并快速扔进垃圾桶内。刘某浏顿时觉得鼻子通了,全身舒畅了很多。刘某浏的妈妈陈某荣走到垃圾桶旁边,看了看那团污物,医生说是分泌物。陈某荣觉得不对,把那团污浊物捡起来一看,明明是一条海绵条,足足有5厘米长!陈某荣怀疑这是手术时留在里面的,但医生极力否认,并称“说不定是刘某浏自己塞进去的”。刘某华说,他查看过病历,记着手术时填充海绵条止血,却没有见到抽出的记录。

  刘某华称,他事后多次请教了一些专家得知,海绵条未取出,是刘某浏手术后鼻子依然不通、高烧不退的重要原因,使得本来可能处于休眠状态的癌细胞更加活跃起来。有此异物侵入,再加上长期进行化疗,刘某浏的免疫系统被破坏,癌细胞大面积扩散。虽然后来取出了海绵条,鼻子通了,高烧退了,但刘某浏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病情已无法控制了。

  此后,刘某华多次找该医院讨说法。对此,院方安排医务处干部黄某处理。黄某是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善后赔偿的,在医院工作多年。他与主治医生的口径完全一致,不承认医院有任何过错。

  刘某华一怒之下,将刘某浏转到汉口一家大医院治疗,并将原医院告上了法院。

  突然冒出的“补偿款”

  2006年3月1日,一个突然传来的消息,又给处在崩溃边缘的刘某华重重一击。

  这天,武昌区检察院发来传票,请刘某华到检察院去一趟。刘某华心中奇怪:一年多来自己一直在陪儿子看病,检察院找自己有什么事?

  到了检察院,检察官开门见山:“你是不是领取了武昌某医院给你儿子刘某浏的医疗补偿费?”刘某华连连摇头:“我们的确与这家医院交涉我儿子的治疗问题,但没听说医院要给我们补偿。他们一直不承认有过错,怎么会有补偿呢?”

  检察官又问:“你认识黄××吗?”“当然认识。医院派他处理我们的事情。他态度很不好,我已经到法院起诉了。”

  检察官打断他的话:“你没领钱就行了。”刘某华觉得莫名其妙,便问:“这里面有什么事情吗?”

  检察官犹豫了一下,拿出一份协议书,甲方是武昌这家医院,乙方是刘某浏及其家属。协议书中说: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私下解决医疗争端,医院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刘某浏1.4万元。协议的签字人是“刘某军”。与此同时,还有相应的领款收据,其上也有“刘某军”的签字。

  刘某华渐渐想明白了:他在刘某浏病历上的签字都是繁体字“华”,书写时有点像“军”。原来,有人模仿自己的签名,鱼目混珠,把医疗补偿款给冒领了。

  刘某华愤怒了:“这是谁干的?太无耻了!不承认过错,还以补偿给我儿子的名义,从医院领钱!”

  检察官向刘某华介绍了事情的由来。原来,有患者投诉,该医院医务处干部黄某冒领医疗事故赔偿费、补偿费,该院财务处也发现了疑点,遂向检察院报案。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纠纷的名单中有刘某华,就传他来核实一下。

  检察官还告诉刘某华,黄某冒领的不止他们一家,还有多家,都在调查中。

  刘某华回去将此事告诉了刘某浏。但刘某浏没来得及等到结果,当月11日,即因抢救无效去世。

  另一起相似的“医疗补偿”

  2006年3月1日那天,和刘某华一起接受检察院调查的,还有一名叫李某艳的患者家属,记者辗转找到了她。李某艳神情气愤,向记者讲述了她和她母亲在同一家医院的遭遇。[page]

  据李某艳介绍,其母李某凤,因怀疑自己患有胆结石,于2005年2月14日住进这家医院,医生第二天就要给其做手术,让家属签字。李某艳提出异议,提议“是不是手术前再确诊一下”,医生十分有把握地说:“就是胆结石,一个小手术,快签字吧。”李某艳说,她对医学不了解,没办法,只好签字。

  手术过程中,李某艳和家人紧张地等待着。李某艳回忆,不一会儿,医生出来对李某艳等家属说:“刀口割开了,但没有发现结石,是另一种病,得做另一个手术,叫肝管空肠吻合术,你们再签一次字吧!”李某艳心里有疑问,不想签。可一想母亲还在手术台上,不听医生的怎么办?只好又签了。这样,李某凤的手术方案医生就中途改变了。

  李某艳说:“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手术,断送了72岁老母亲的生命。”她说,手术后,李某凤的病情没有一点好转,反而呕吐得更厉害了,大口大口地吐绿色液体,不久身上还出现了一些肿块。李某艳称,她又找到医生,医生说她母亲这是得了癌症,癌细胞扩散了,没救了,就像一块破布,再怎么补都补不好了,回家准备后事吧。

  4月20日,母亲不治身亡。李某艳称,她事后咨询专家得知,母亲得的不是胆总管结石,而是肝内结石。医生手术前没有认真检查和确诊,手术中没有找到结石,却又做了肝管空肠吻合术,造成李某凤的多种疾病发作,并且急剧恶化。

  李某艳说,她把情况反映到医务处,也遇到了黄某。黄某态度强硬,拒不赔偿。几个月后,李某艳也接到武昌区检察院的通知。她来到检察院,看见了三个文件:一份是协议书,一份是落款“武昌某医院”的“处理意见”,还有一份是签着“李某艳”名字的医疗补偿费收据,数额为两万元。

  看到这些,李某艳眼泪哗地流了出来:“我母亲死得那么惨,竟有人还拿我母亲的命赚钱!”

  目前,李某艳也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武昌区法院。

  黑心“蛀虫”获刑20年

  黄某究竟何许人也?他到底冒领了多少钱?如何实施作案的?日前,记者拿到了一份武昌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从而揭开了幕后的真相。

  黄某,现年35岁,案发前是武昌某医院医务处干部。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1月,黄某在医院医务处工作期间,利用负责该院医疗纠纷善后赔付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构医疗纠纷、伪造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及院内处理意见书,并模仿院、处领导笔迹签字同意的手段,以支付患者医疗纠纷补偿款为名,在财务部门领取“医疗补偿金”15.09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如刘某浏、李某凤等6起医疗纠纷,其中最大一笔3.76万元,最小一笔也有1.4万元。

  2005年6月至12月,黄某还采取私自截留公款、涂改借款凭证上的金额等手段,4次从财务借支10万余元。如2005年6月,黄某在办理与患者张某医疗纠纷赔付过程中,与张某达成口头协议补偿3926元,黄某将此款领出后,因张某又提出新的要求,口头协议未能执行,黄某遂将这笔公款留作个人私用。当年12月,黄某在办理该医院与患者李某医疗纠纷赔付工作中,与李某及其家属达成补偿7000元的书面协议。经领导签批后,黄某将借款凭证上7000元涂改成5。7万元,从财务拿到钱后,支付7000元给李某家属,余款5万元留作个人使用。

  此外,2005年2月至12月期间,黄某私自填写该院借款凭证,模仿院、处领导签字同意,分20次从医院财务上借支59万余元归个人使用。其中11月、12月间,黄某几乎是每隔三五天便借一次款,最少的8000元,最多的达9。8万余元。

  截至案发,黄某贪污、挪用公款共计84。5万余元,未退回任何赃款。

  去年7月,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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