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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错血浆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2013-07-0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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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22日报道了市民赵女士母亲在海港医院做手术被验错血型输错血浆的事件。11月26日,记者获悉,医疗事故鉴定已经有了结果,该医疗纠纷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2008年5月7日,赵女士的母亲张秀瑞因胆管结石到海港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胆总管结石。5月

  5月22日报道了市民赵女士母亲在海港医院做手术被验错血型输错血浆的事件。11月26日,记者获悉,医疗事故鉴定已经有了结果,该医疗纠纷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2008年5月7日,赵女士的母亲张某因胆管结石到海港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胆总管结石。5月16日,医院给张某实行了胆总管切开取石、胆道镜取石手术。由于术后营养不良,医生建议补充血浆。随后,医院连续11天给张某输入2200毫升B+去白普通冰冻血浆。之后张某的刀口在20多天里一直没有愈合,并出现了脾大、门脉高压、血红蛋白尿等症状。6月6日,海港医院通知赵女士,医院化验科把张某的血型验错,实际血型为O型,却被验成B型。今年5月,张某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据了解,秦皇岛市医学会于5月19日受理鉴定,随机抽取鉴定组专家7名。11月5日,患方、医方、专家和市医学会医鉴办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鉴定会。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患者一方认为医院为张某错误输入了大量B型血浆,导致张某出现畏寒发热、黄疸、肝脾肿大等症状。而海港医院则认为其为患者输入的B型去白新鲜冰冻血浆与患者O型血相溶,不会出现急性溶血反应,患者寒战、发热症状输血浆之前就有,系胆系感染所致,与输B型血浆无因果关系。

  专家组给出的分析意见认为:医院为患者检验血型发生错误实属不应该,医院应负全责;在错误的血型基础上医院为患者输入大量异型血浆(无特殊情况)实属不当,虽然输入这种血浆可造成患者机体严重损伤尚无医学依据,但与患者术后的反复发热、血象变化无关亦不能排除;“T”管早期脱出,医院应及时处理,未处理致胆汁引流不畅,手术效果不佳,胆汁性局限腹膜炎造成患者术后伤口延期愈合,腹腔感染等后果,延长治疗时间;患者转科时有腹痛手术指征,却延误近10天才急症处理,且首选腹腔镜不是适应症,术后诊断明确,患者有胆汁性肝硬化继发门脉高压,脾功能亢进,但向家属交代不明确,病历表达不够明确;目前患者肝功能基本正常,但全治疗过程给患者造成一定的损害。

  经专家组合议,其中6位专家认为此起医疗纠纷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1位专家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合议制原则,得出“该医疗纠纷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的结论。

  赵女士表示,母亲身体至今尚未恢复,正在考虑是否向更高一级的医疗鉴定机构提出重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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