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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生婴儿缺氧医院判赔三万七

2013-08-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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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医院在接产过程中造成新生儿小涛一出生即患上缺血缺氧性脑病,小涛的父亲以小涛的名义将某中心医院告上法院。昨天获悉,某中心医院在被判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7万余元后,因未履行判决,小涛...

  由于医院在接产过程中造成新生儿小涛一出生即患上缺血缺氧性脑病,小涛的父亲以小涛的名义将某中心医院告上法院。昨天获悉,某中心医院在被判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7万余元后,因未履行判决,小涛已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小涛父亲说,2008年4月29日,其妻在某中心医院产科急诊就诊后收住产科,医院为妻子使用了“普贝生”引产。待产期间,因为宫缩强烈、胎心不稳定等明显异常症状,妻子多次强烈要求医生进行剖腹产,以确保孩子安全,但医院对此置之不理,直至八九个小时后才决定进行剖腹产手术,并且在麻醉尚未生效时就开刀手术。

  小涛出生后出现轻度窒息,后被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继续住院治疗。因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小涛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中心医院支付医疗费2.9万余元、护理费8099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庭审中,院方认为其诊疗行为没有过错,并指出新生儿本身就需要护理,护理费与诊疗行为无关。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法院据此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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