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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1-04-2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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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在进行医保报销时会通过有一定的年度结算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由于每个城市的医保报销比例都不同并且不同身份报销比例也不同。那么,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不同身份报销比例如下: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二、医保报销多久到账

  短的3个月长的半年。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保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医保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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