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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毁了“街舞明星” 原告起诉获15.8万赔偿

2012-12-2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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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4日电:一个曾经叱咤于天津市街舞领域、在各种比赛中取得多项冠军的动感舞者,突然成为一个由于左肱骨被切除导致左手臂不能自由动弹的残疾人。今年27岁的陈林(化名)一直不能从自己角色的转变中完全调整过来。陈林以前曾经是一个得过很多舞蹈奖项的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4日电:一个曾经叱咤于天津市街舞领域、在各种比赛中取得多项冠军的动感舞者,突然成为一个由于左肱骨被切除导致左手臂不能自由动弹的残疾人。今年27岁的陈林(化名)一直不能从自己角色的转变中完全调整过来。

陈林以前曾经是一个得过很多舞蹈奖项的“明星”。他回忆说:“200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无意中胳膊甩了一下,突然就动不了了,还伴随着剧烈的疼痛。当时我想可能是用力过猛脱臼了。”

陈林来到本市某医院后,医生诊断为骨巨细胞瘤,随后进行了左肱骨近端瘤段切除及人工肩关节置换术。后来,陈林又来到本市另外一家医院。这家医院对原来医院做的病理检查报告单进行分析后,诊断为左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性“棕色瘤”,并为陈林进行了左甲状旁腺切除术。

“术后,我就和正常人一样了,但我的左肩却永远不能恢复,成了终身残疾。”陈林说,因为医院的误诊,导致自己成了一个残疾人。所以,陈林委托张盈律师事务所刘新宇律师为代理人,起诉要求某医院赔偿各种经济损失40多万元。

去年10月26日,中华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次要责任,并建议加强左肩关节锻炼。随后,一审法院判处医院赔偿张林损失15.8万余元。医院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国惠 李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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