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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被误判为“死婴”丢弃

2012-12-2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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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佛山某医院误认为新生儿死亡,将其当死婴丢弃,家属的强烈要求查看婴儿后,发现新生儿仍有生命迹象,立刻通知医生进行抢救,一番抢救过后,小婴儿脱离危险,小生命得以延续。由于医方的疏忽大意,导致...

摘要:佛山某医院误认为新生儿死亡,将其当“死婴”丢弃,家属的强烈要求查看婴儿后,发现新生儿仍有生命迹象,立刻通知医生进行抢救,一番抢救过后,小婴儿脱离危险,小生命得以延续。由于医方的疏忽大意,导致新生儿险送命,该事件是否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事件描述:

  刘女士夫妇是江西吉安市人,在佛山罗村一家工厂打工。10月23日,孕妇刘女士住进了佛山某医院妇产科待产,10月26日清晨,孕妇刘女士在佛山市某医院诞下一婴儿。护士告知是女婴,已死亡,随即将婴儿装进塑料袋、扔进厕所。约20分钟后,亲属赶到查看发现,“死婴”未死,仍在蠕动,且是一名男婴。

  孩子急产 出生后没有哭声

  刘女士回忆说,26日凌晨3时许,她腹痛难忍,就喊醒了陪床的丈夫王先生查看,“下面流了不少血,是不是羊水破了?”她的主治医生不在,值班的是曹医生。在曹医生要求下,刘女士强撑着走到病房斜对面的处置室,“站在那里,曹医生帮我检查。”

  返回病房后,4时许,刘女士再次疼痛难忍。王先生呼叫医生,被告知“已经检查完了”。

  5时10分许,曹医生再次赶来病房,发现刘女士已临产。“医生说来不及了,用白布帘把我围住,医生和我老公很快出去了,只留两个护士。后来我就感觉婴儿的脑袋伸出来了。”孩子很快生了出来,刘女士说,隐约听到护士说“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是不行的”。王先生很快进来,他看了下手机,孩子出生时间是5时17分。奇怪的是,躺在床上的孩子没有哭声。

  活婴被判“死”扔进厕所

  王先生被告知“孩子没了”、“是女孩”后。即看到孩子被装进塑料袋里放到了处置室的厕所。王先生将此事告知其姐姐王女士,王女士赶到医院后了解了大概的原因后要求看下孩子,护士将王女士带至处置室厕所,王女士回忆说,塑料袋就在厕所角落,袋子上打了个结,一打开,孩子嘴里吐着白沫,手、肚子都能动。”

  随后,医护人员随后紧急清理婴儿口鼻污物。让王家人惊异的是,婴儿明显是个男孩,而非医护人员此前两次强调的“女孩”。这个1.9公斤重的男婴,在被放入打结的塑料袋数十分钟后,被转入7楼监护室的保温箱,顽强地活着。

  事件发生后,医院及相关的卫生部门一直迟迟未给予他们一种明确的说法。在此事件中,存在有几大疑问:

  1、确定婴儿已死的凭据?

  据产妇刘女士回忆,她生下孩子后,护士只是看了一眼就把孩子放在床上,“并未仔细查看”;孩子生下两三分钟后,即被装进塑料袋扔到厕所。“护士是怎么确认我的孩子死了的?我没看到她们使用仪器检查,那凭的是经验还是感觉?”

  该医院对此回应,判断新生儿有无生命体征,凭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就是孩子无哭声;客观上,我们确实疏忽了,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同时强调,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医疗或司法鉴定结果。

  2、事件中存在多少违规操作?

  事件过程中究竟存在多少违规环节呢?按照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说法,正常分娩必须在产房内。该事件中,护士没按规定向医生汇报就判断婴儿死亡,并将婴儿与胎盘移放至处置室。该局认为,这是一个“违反操作、不正规的孕妇急产”。

  3、婴儿未被发现并及时抢救,后果会怎样?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表示,南海已组织新生儿科专家为当事婴儿会诊,目前情况良好。由于该婴儿是早产儿,各项身体机能都不健全,但目前专家对婴儿评分很高。有记者提出质疑:“假设这名婴儿最终没有被发现活着,那结果会是怎样?”

  如果这名婴儿没有被发现活着,死亡后将被送至殡仪馆火化。会后,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这起事件,院方肯定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除了责任心不强、医疗水平差等方面的原因,他认为“医德”缺失也是原因之一。据其透露,待事件调查结束后,该局将会就某医院这次教训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已责令医院致歉。

  4、这样的误判如果造成伤亡应如何担责?

  律师认为,为产妇接生的医护人员必须是产妇的主诊医生或助产士,一般护士在没有主诊医生或助产士在场时为产妇接生,是不符合操作规定的,说明涉事医院接生规章制度管理存在漏洞。另外,判定新生儿是否死亡,要检查心电图、瞳孔、大动脉等,只有所有指标都指向新生儿已死亡,才能确认死亡。本案中,医护人员将活婴当死婴扔掉,轻者可以重大医疗事故向医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医院给予经济赔偿及后续治疗费。如婴儿在此事件中构成残疾或其他重大疾病,则医护人员可能构成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为3年以下。婴儿家属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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