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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字手术真出了风险 妻子产后突发脑梗死

2013-10-3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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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产后突发脑梗死,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调解,医院术后措施存在不足,一次性赔偿患者5.8万元■本报记者陈迪前段时间发生的产妇丈夫拒绝签字事件,引起人们广泛讨论。而我市一男子在签下《手术风险...

  妻子产后突发脑梗死,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调解,医院术后措施存在不足,一次性赔偿患者5.8万元

  ■本报记者 陈迪

  前段时间发生的产妇丈夫拒绝签字事件,引起人们广泛讨论。而我市一男子在签下《手术风险告知书》后,妻子真的发生了告知书中的风险。那么签了字后,患者家属就要承担风险吗?在这场事件中,患者家属将医院起诉到了法院,经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5.8万元。

  产后突发脑梗死

  去年7月19日,临近预产期的雯雯(化名)到我市某医院住院待产。7月21日,雯雯根据医院的建议进行了剖腹产手术,当时生下一6斤重的健康男婴,母子平安,全家沉醉在幸福之中。7月25日上午,雯雯应护士要求,到注射室打针时,突发脑右侧大面积脑梗死。医院立即将雯雯送入重症监护室抢救,但仍给雯雯留下严重的人身伤害。其后,雯雯又多次进行康复治疗,后续费用已花费了近10万元。

  发生事故后,雯雯的丈夫张先生认为,雯雯在手术前,医院让其在《手术风险告知书》上签字,风险告知中明确列明,剖腹产手术可能导致产妇发生包括栓塞、脑出血等十多种风险,当时以为医院是例行告知,没多问就签字同意手术,但万没想到,真发生了风险。

  患者状告医院索赔

  张先生在咨询其他医院妇产科专家后认为,孕妇由于剖腹产手术会导致血液呈高凝状态,容易引发栓塞、脑出血等手术风险,而且医院对此风险也在《手术风险告知书》中一一列明,医院就应当在手术后对雯雯在护理和用药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在《手术风险告知书》中列明的风险发生,而医院并未采取相应措施,因此,他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今年5月24日,雯雯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医院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在内共计9万多元的人身损害赔偿

  医院方认为,医院在术前向雯雯及其家人充分交待了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雯雯的爱人张先生也在《手术风险告知书》上签字,并同意进行剖腹产手术,医院的医疗行为与雯雯的病情没有因果关系,因而不同意赔偿。

  医院赔偿患者5.8万元

  诉讼中,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委托大连市医学会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鉴定,经抽签确定,由7名妇产科和心脑血管专家组成了专门鉴定组,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分析,于今年11月29日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专家组在鉴定书中认定,由于雯雯在产褥期内血液呈高凝状态,具有脑栓塞的病理生理基础,医院在术后对雯雯在止血药的使用及护理上存在不足,但不是突发脑栓塞直接原因,因此认定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

  对大连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张先生和医院均未提出异议。近日,在沙区法院审理本案的范法官和双方律师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雯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5.8万元。

  医患对手术风险都应有准备

  大连海军医院张医生向记者介绍,目前医院在对患者实施手术前,经常将手术可能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及手术可能引发的并发症罗列十多条,由于患者并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往往被动地签字,很少了解医院针对所列的风险有哪些具体规避措施,患者及家属也不了解针对手术风险有哪些应对办法。本案中,由于孕妇在剖腹产过程中,子宫收缩,导致部分羊水被倒吸入血液循环系统,容易产生血栓因子,医院应为患者输入低分子甘素纳进行溶栓,同时在护理方面应对产妇进行四肢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加速溶栓。如果家属了解这些常识,在护理措施方面完全可以自己做到。因此,为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医院在手术风险告知的同时,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手术的必要性及医院针对手术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术后的护理措施,需要患者及家属配合的,也要交待清楚。患者及家属也应了解医院出具的《手术风险告知书》中所列明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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