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由于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留在医院就是不走,这可
怎么办呢?2005年7月8日,在北京就有一位滞留医院将近2年的患者,被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
【现场同期】医院工作人员
今天要求你搬出病房 我们找好地方了 跟着我们一起走
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滞留301医院近2年的患者王青美终于搬出来了。她被转移到一家宾馆进行接下来的身体恢复调养。
【同期】海淀法院执行庭庭长助理 邵红燕
这样我们今天已经为她安排了一个旅馆并且和她的家属已经交代好了 申请人给她一定经济上的帮助接下来让她的儿媳妇近期内给她妥善安置
这事还得从2003年说起,当时王青美在301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认为自己的病没治好,拒绝出院,并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由于当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老太太及家属便在病房里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近两年的时间。去年,医院将患者王青美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医疗服务合同,并偿还所欠医疗费用4万余元。去年年底,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医疗合同,要求王青美支付所欠医疗费用并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同期】工作人员:公告我们已经贴出出来了你也已经看到了
家属 我负不了这个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青美却仍然拒绝出院。医院只好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实由于医患纠纷,患者长期滞留医院,在北京已不是个别现象。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4年前就因为和一名儿童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在医院一住就是4年时间。这期间孩子的父母完全将抚养的责任扔给了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医院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扮演着“患者父母”的角色。
【同期】医院工作人员
现在孩子已经管我们的护士叫妈妈了 听起来也挺伤心的 我们也觉得十分遗憾 问题走到这个地步 大概我们也只能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