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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完阑尾炎 面部竟毁容

2012-12-2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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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6岁的郑女士到医院做完阑尾切除手术,当天就感到面部红肿,半年后不幸毁容。通州法院日前判决,通州某医院赔偿郑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精神损失费两万元。去年6月21日,郑女士患急性阑尾炎到通州某医院进行了阑尾切除术。术后,医生用铃兰欣等药物抗炎治疗。当晚

  36岁的郑女士到医院做完阑尾切除手术,当天就感到面部红肿,半年后不幸毁容。通州法院日前判决,通州某医院赔偿郑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去年6月21日,郑女士患急性阑尾炎到通州某医院进行了阑尾切除术。术后,医生用铃兰欣等药物抗炎治疗。当晚,郑女士发觉脸部红肿。3天后,逐渐加重,并出现紫斑水泡。6月25日,整个脸红肿溃烂,奇痒难忍,遂到多家医院就诊,经过皮肤科医生会诊认为,郑女士的症状可能是药物性皮炎。郑女士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医院辩称,该院在诊疗过程中,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手术效果满意。郑女士的面部过敏反应,是其自身原因造成,与医院无关。

  经过医疗事故鉴定,郑女士面部损害系对铃兰欣过敏引起的药物性皮炎。医生在已知郑女士对铃兰欣皮试呈阳性的情况下,仍使用该药,时隔半年多,药物性皮炎引起的色素沉着,面积约为55平方厘米,构成九级伤残。

  同时法院查明,医院提交的病历严重涂改。为郑女士进行手术的医生是儿科医生,不具备外科手术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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