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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19-12-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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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二、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三、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医疗事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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