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8-08-30 09:13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还是比较容易看到的,然而一起医疗事故对一个家庭来说可能就是毁灭性打击。同时,医疗事故牵涉到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对于医疗事故中的技术鉴定有着严格的规范,以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那么,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在下文告诉您答案!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这样看来在中“定残”等等事项对日后其他纠纷的处理都是很重要的。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

  事故技术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依据:

  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

  2、医疗卫生管理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

  3、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是指卫生部等国务院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4、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是指根据医学科学原理和长期医学实践制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护理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技术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的全部内容。通过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疗卫生管理行政法规、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947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医疗事故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有哪些?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