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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即将出台

2012-12-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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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今年9月1日正式实行。两个多月来福建和福州两级医学会分别接到了不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例,但因与之相配套的医疗鉴定费用标准未定,鉴定只好暂时搁置。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福建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即将正式出台,巧妇难为无米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今年9月1日正式实行。两个多月来福建和福州两级医学会分别接到了不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例,但因与之相配套的医疗鉴定费用标准未定,鉴定只好暂时搁置。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福建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即将正式出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问题将随之化解。标准未定使案例积压

  福建省医学会从9月1日到现在一共接到近30例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例。据副秘书长刘东武介绍,按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开始从省卫生厅医政处转到医学会,由于目前新的收费标准还未出台,鉴定一时无法开展。同样,福州市医学会两个多月也接到了15例的申请案例,其中多是法院和卫生部门转过来的。医学会副秘书长许飞浪告诉记者,虽然旧的收费标准仍然存在,但鉴定操作方式改变,旧标准已不适合新的条例。收费标准缘何提高收费标准迟迟未出台其实与收费标准大幅调整有关。据了解,省医学会今年7月份就向省物价局等部门上报收费相关材料,收费标准拟定从原先每例300元调到4000元,省物价局接到申报后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由于幅度调整一时过大,省物价局上个月要求卫生部门提供医疗事故具体开支等相关补充材料。对于拟定的4000元收费标准,刘东武告诉记者,医疗事故鉴定原来由卫生厅医政处负责,每例各向医患双方收取300元,费用远远不够鉴定支出,每年财政都要贴补50多万元。实施新条例后,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如果没有财政拨款的话,旧标准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据其介绍,实施新条例后,行政索证减少,更多的是专门人员的调查取证,其次场所使用次数、材料增加,加上专家的劳务、住宿、交通等,费用开销比以前更大,卫生部门经核算每例鉴定费用在4200元,这还不包括医鉴会日常办公费用。截至新条例正式实施前,今年省级卫生部门一共做了104例医疗事故鉴定,收费6万多元,财政补助24万元。鉴定费标准即将出台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物价局接到补充材料后与其他相关部门再次积极协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最近几天即将出台。据省医学会的一位人士介绍,经过协商,拟定的医疗事故费用有可能将调低1000元,其中省级每例鉴定费用为3000元,市级鉴定费用为2000元。对于即将调整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一位业内人士说,原先300元的费用过低造成了事故鉴定的随意性,合理调高当事人的费用有助于鉴定的规范运作。刘东武说,缺口的费用仍将由财政来补贴。另据了解,费用支出方式也有所调整。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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