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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医疗事故的防范

2012-12-2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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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手术前医疗事故的防范(1)手术前详细地采取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特殊检查等,以求正确的诊断。根据急症患乾和慢性病患者的确诊原则,进行认真的检查,反复核实。对每个要接爱治疗的患者都要确定手术治疗方案。对各级医师也要有具体的要求。如对急性腹部外伤,

手术前医疗事故的防范

(1)手术前详细地采取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特殊检查等,以求正确的诊断。根据急症患乾和慢性病患者的确诊原则,进行认真的检查,反复核实。对每个要接爱治疗的患者都要确定手术治疗方案。对各级医师也要有具体的要求。如对急性腹部外伤,导致腹腔内大出血,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是肝、脾、肾、还是肠破裂,则应首先确定是急腹症,是外科手术治疗的指征,应立即进行剖腹探查、止血的手术准备,就不应在手术前强求是哪个脏器破裂引起的内出血,否则就会延误抢救时机,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该当机立断的就要马上下决心,这是急诊外科的特点。

术前对患者出凝血时间的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项目。包括门诊小手术的患者,不注意也会造成不良后果。如某医院门诊手术一例男性双侧输精管结扎手术,手术医师主观认为是小手术,手术中涉及的血管不多,手术前未进行出凝血时间的检查,术后即令患者回家休息。结果第二天上午由家属陪同来院,发现阴囊巨大血肿,出血量约500毫升左右。手术医师主张进行第二次手术切开止血,清除血肿。主治医师嘱查其凝血时间,化验结果为明显凝血机制障碍,进一步追问病史,发现平时素有出血性倾向。为减轻患者的痛苦,挽回对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不良影响,经医院研究决定,急收住院。后经全身综合性治疗方痊愈出院。

(2)手术前的小结。手术前的小结是对患者住院以来所获取的各种检查和化验等的综合分析。也是实施外科手术治疗的适应症和必要性的说明。在小结中拟定手术方案、术式、及估计手术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意外,如何处理手术中出现的非正常的情况。这样就会在手术中各个关键性的手术操作中认真仔细,防止并发症及意外事故的发生。手术前小结最后一项是各级手术决定医师的签名,以明确责任。总住院医师在手术前一日,对术前小结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遗漏的项目。否则,不予安排手术,以防意外的发生。

有些医疗单位,特别是专科性医院的定型手术,认为手术单一,操作技术熟练,而不重视术前小结或缺少术前小结。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会造成被动。

(3)手术医师的安排。因为外科手术是医师集体劳动和智慧的体现。因此,对参加手术的主刀医师、助理手术医师、器械护士、麻醉医师等必须严格挑选、合理安排。只有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围绕手术者的意志活动,才能使手术顺利完成。在手术医师的安排上既要对患者负责,又要兼顾培养人材,不要安排不能胜任手术的医师充当主刀医师。临床上常根据手术的类别,划分手术的级别。可根据医师技术水平的高低、年资经验等定出手术的权限范围。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外,如在急需用手术的方法抢救患者生命时,在客观条件下具备的情况下,各级权限医师将不受手术权限的束缚,均应果断地担负抢救手术的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

对一般中型手术,由医师小组讨论,决定决定参加手术的人员。大型手术,要由全科医师进行术前讨论,决定参加手术的人员。对于特大型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项目,要经医疗部门领导人参加的全科医师进行手术前讨论、研究,要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务人员签字,报医政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提交院会议研究决定参加手术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使外科手术治疗正常进行,才能取得满意的医疗效果而又能兼顾对各级医师技术的培养和提高。更重要的的是可防止因安排手术人员不当而发生医疗事故或差错。

(4)手术前要和家属谈话。在将进行手术治疗以前,要由主管医师约定患者的主要家属、亲友或患者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来院谈话。说明对患者的手术前诊断,手术治疗的必要性,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麻醉方法等,并将对手术中、麻醉中、手术后可能会出现的意外情况、并发症、危险性等向患者方面讲明,以求患者方面的理解,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强调术前谈话是取得家属认可手术治疗的依据,关键时刻如果引起医疗纠纷时,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是不应忽视的环节,要求在病房内完成,并要有家属的签字,以免造成临时性的手术室工作慌乱和违反手术室的规章制度。

总之,对手术前的注意事项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医师作到心中有数,切不可麻痹大意。

综上所述,术前应注意的事项简单归纳为以下几项:

①手术前充分了解病史及查体、检查、化验的结果,明确术前诊断。

②提出手术指征,符合手术治疗的适应症,尤其是急症手术。

③明确手术的禁忌症,重视手术治疗的安全程序。

④制订同手术治疗方案,充分预料手术中的困难、意外,做到有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并提出预防和解决的具体办法,以防措手不及。

⑤落实执行手术的权限,明确责任者。

⑥手术护士要明确手术范围,明确职责。

⑦必要时向领导请示关于术前准备的意见。

⑧完成手术前与家属的谈话。

⑨安排好手术教学,见习人员的参观等。

⑩完成对患者的一切术前准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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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医疗事故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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