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的医疗纠纷最多见的是医院处理过失,引起胎儿、新生儿、或是产妇损害。
比如胎儿宫内窘迫,需要及时剖腹产手术,医院耽误了,致使胎死腹中、出生后死亡或是遗留严重的并发症,比如缺血缺氧性脑病。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胎死腹中或是出生为死胎与出生时为活体是被侵权的主体、也就是诉讼中原告的主体是不同的,第一中情况下,被侵权的主体是婴儿,后一种情况,被侵权的主体是孕妇,当然主体的确定还是侵权的时间等有关系,在这里就不赘述了。主体的不同,相应的赔偿的项目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