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绝育手术膀胱被缝 健康权不容伤害获赔偿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6 13:51
导读: 被告某医院因在给原告施某做绝育手术时,误将施某的膀胱缝住,从而造成膀胱结石,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施某医疗等费及精神慰抚金共计13832元。2004年5月25日,原告施某在邓州市某乡镇医院做绝育手术时

被告某医院因在给原告施某做绝育手术时,误将施某的膀胱缝住,从而造成膀胱结石,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施某医疗等费及精神慰抚金共计13832元。

2004年5月25日,原告施某在邓州市某乡镇医院做绝育手术时,医生误将缝合线缝在施某的膀胱上,致使其4年来腹部隐隐作疼。2008年8月20日施某的腹部疼痛加剧,遂去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被告知:“因膀胱有异物引起膀胱结石”,结石的原因即为前次手术误缝了膀胱所致。施某再次住院治疗,治愈后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邓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在其身体遭受不法侵害后,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原告施某在被告处做手术时,由于被告某医院医生错误的缝住了施某的膀胱,致使原告的身体造成一定伤害,且身心上亦遭受了极大痛苦,对此,被告某医院存在重大过错,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653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绝育手术膀胱被缝 健康权不容伤害获赔偿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医疗事故问题
绝育手术膀胱被缝 健康权不容伤害获赔偿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