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应怎样处理

2012-12-26 13: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0月10日下发的《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0月10日下发的《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可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既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性质取决于应诉对象。

责任编辑:王水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193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