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山西一名患者在汾阳医院就诊并接受手术治疗,术后不久出现脑梗塞和右侧肢体瘫痪。为此,患方将医院起诉到法庭,但因双方对一份被医院大量修改的病历真实性未能达成一致,事发至今已经4年,案件仍悬而未决。
患者的儿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发现母亲病历上出现的改动痕迹多达183处。他认为,医方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随意修改、添加、掩盖病历,使病历失去真实性,目的在于推脱这起医疗事故的责任。
2005年9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鉴定质证,认定该患者在汾阳医院妇产科的病历共72页,涂改152处,添加31处,共修改183处,其中有157处院方认可涂改添加,有26处院方不认可或者认为是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