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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8-12-14 15:04
导读: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具有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其收入可以用于投资经营。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各项税收。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的经营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营利性医疗机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有关内容。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意见》指出,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意见》明确,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成立条件

  1、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4、投资资金满足设置需要;

  5、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6、医疗废弃物处理方案合理;

  7、申请设置个体医疗美容诊所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五年以上;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疗机构的范围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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