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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医院误诊造成病人冯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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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4 09:54
导读: 大河网讯我叫冯爱民、男、41岁、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汤阴伏道四街村。二00八年二月,我感觉颈部疼痛不适,去汤阴县人民医院疼痛科就诊,疼痛科主任建议让我到安阳一五一医院检查。经去安阳医院做共振MR检查报告,均无异常。后于三月十日住进汤阴县人民医院疼痛科,

  我叫冯某、男、41岁、汉族、农民、住河南省汤某伏道四街村。

  二00八年二月,我感觉颈部疼痛不适,去汤某县人民医院疼痛科就诊,疼痛科主任建议让我到安阳一五一医院检查。经去安阳医院做共振MR检查报告,均无异常。后于三月十日住进汤某县人民医院疼痛科,用各种方法治疗无明显效果。三月十一日主治医生常某让再做二个X光片,经汤某人民医院所拍的颈椎片,常某认为我是颈椎、胸椎错位,当时就开始校正,并从自己住室的抽屉里拿出一包上面印有“空军总医院”的中药,要求我热敷,且私收我五十元,让我早晚各一次,当晚我就用了药,用后脸部,颈部肿胀疼痛,腰、腿出现麻木。第二天早起继续用药,病症渐渐加重,致使我自己下不了床,自己穿不上衣服,自己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三月十二日我问主治医生常某,他说是正常反应,让我继续热敷,结果导致病情渐加重。

  三月十三日我赴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诊,专家看到汤某拍的X光片,放射科(CT)检查报告单影像所见,颈、胸并无错位,并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要求再不要进行校正了,否则会造成瘫痪。我听后非常气愤,遂即回汤某县人民医院找院长诉说,并把常某卖假药的事告诉了院长,要求医院改变治疗方案,院方答应消炎处理,等下星期化验再确定治疗方案。

  三月十五日上午八点二十分,主治医师常某来到我的病房说:“某,我给你治病没什么恶意,医院不让卖私药,你把我给你的药退给我吧,我把钱还给你,否则我的工作都保不住了。”他跪着哀求我,并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我说:“事情到这一地步,院领导已知道,我不能给你药,你已经给我误诊了。”常某一看没有商量的余地,随即变脸说:“那你去交钱吧,否则停药。”转身就走。这时我家属追出去和他吵了起来,要求医院用药,我让人扶起,也跟了去,伸手去拽常某,他往后一退,使他的眼睛掉了下来;他进了护办室。经张院长协调,才给我用药。谁知常某不知咋回事,搞了个耳膜穿孔,真是无稽之谈。

  总上所述,由于汤某县人民医院误诊,给我造成了极大的身心痛苦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强烈要求:①汤某县人民医院因常某私卖假药按医院规定开除其公职;②依法赔偿我因误诊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同时追究汤某县人民医院因管理不严使常某卖假药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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