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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医院正副院长指使手下274人次伪造病历

2012-12-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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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狂套150万医保款涉嫌保险诈骗罪法制网讯记者储皖中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得到证实:一起医院院长伪造病历套

狂套150万医保款涉嫌保险诈骗罪

  法制网讯 记者储皖中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得到证实:一起医院院长伪造病历套取、冒领国家15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费大案日前告破。该案是该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在逃的云南省云县天和医院院长刘玉新、副院长刘国民已落网,涉嫌罪名为保险诈骗罪。有关专家指出,从这起案件中可以发现,一些基层医院在病历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亟需完善监管与惩治措施。

  去年下半年,云县审计局接群众举报,称云县天和医院在接纳享受国家医保职工就医的医药费划账报销中,有套取、冒领、虚报的经济行为。经云县审计局对该医院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31日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到县医保中心报销的费用进行了审计,从中发现该医院在办理就医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着严重问题。

  去年9月初,正当警方介入调查这一案子时,该医院院长刘玉新、副院长刘国民逃跑。但院长刘玉新还是在逃亡路上被抓获。

  刘玉新交代,天和医院成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后,他和副院长刘国民共谋划套冒医保款。他们套冒的手段是,为享受医保的就医患者和住院患者伪造假病历,具体是伪造各种医疗仪器检查费用、各种化验费用、住院费用、使用各种高价药品。为了使医院能够吸引更多的病人前来就医,医院采取了对输液病人免费提供快餐,住院病人无需承担按医保规定交费比例金额等手段,在一年的违法违规行使医保过程中,刘玉新和刘国民共指使医务人员274人次伪造病历,套冒县医保中心资金152.26万元。

伪造病历骗医保案发生不偶然

宗惠

  编辑这篇稿件时,我感觉如鲠在喉。这个医院的俩院长以及执行他们旨意伪造病历的众多医务人员明知故犯。
  其实,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早就规定,病历可作为处理医疗纠纷、审理医疗官司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然而,尽管法律有规定,实施中管理漏洞仍太多,以至于一年中274人次伪造病历骗保畅通无阻。直到有人举报才东窗事发。
  这种现象并不是孤立的,放开眼,从以往关于医患纠纷的众多报道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最跳的字眼就是“伪造病历”或“病历丢失”;有不少法律工作者叹息,打医疗官司就是在打“病历官司”。【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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