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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要提交什么证据?

2017-08-0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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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内保存和收集证据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患者要保存什么证据呢?大家知道吗?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符合下列几项情形,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拿出证明其没有过错的证据,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所以患者只需提供证据证明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并初步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即可。

  根据《侵权责任法》三十四条、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患者只能以医疗机构为被告提起诉讼,并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不能再起诉医生。

举证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要提交什么证据呢?

  虽然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并不意味着患者具没有举证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有些证据必须由患者进行举证。

  具体来说,患者应该积极收集和保留就诊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方面的证据,例如,患者应保留好有关挂号证、收据、主动从医疗机构复制记录了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肋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来证明其确实在该院就诊过,这些资料主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理资料等。以受到医疗伤害后的病例、鉴定结论等证据证明医疗伤害结果的存在。

  综上,虽然医疗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是患者是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自己受到损害的,所以,在发生医疗事故是,患者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例如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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