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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的生命为何悄然离世?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10-23 09:56
导读: 1年前的今天,在大冶市金牛镇,随着一声啼哭,一名男婴诞生了。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悲惨的命运开始了:诞生时遭遇医疗事故,初步诊断为重度缺氧缺血性脑

  1年前的今天,在大冶市金牛镇,随着一声啼哭,一名男婴诞生了。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悲惨的命运开始了:诞生时遭遇医疗事故,初步诊断为重度缺氧缺血性脑病。在医院治疗时,他被以“弃婴”的身份,送到了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后由于脑瘫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幼小的生命,为何悄然离开人世?18日起,记者辗转武昌、汉口、黄石、大冶等地,追寻小生命最后的时光……

  诞生时曾重度窒息

  2007年11月21日8时。

  大冶市金牛镇产妇余某(化名)即将生产,住进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对于一个即将诞生的小生命,余某和家人充满了期待。

  当天下午1时许,经医院给余某行剖宫产术,一名男婴降临人间。但是,他不像一般的婴儿,他重度窒息了。

  对此,余某和家人震惊不已,迅速将男婴转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治疗。期间,男婴窒息复苏了,但连续3天发热抽搐。

  2007年11月26日,余某的家人又急忙将男婴转入武汉市儿童医院。经体检,男婴神志不清,反应差,双肺呼吸音粗,心音强,四肢肌张力低,原始反射引出不全……初步诊断,小生命患缺氧缺血性脑病(重度),吸入性肺炎。

  今年8月13日,黄石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在2007年11月21日上午11时30分检查胎儿胎心为80次/分时——110次/分时,未及时终止妊娠,导致胎儿宫内缺氧时间过长,造成其重度窒息。院方存在违反诊疗操作常规、规范的过失行为。院方的过失行为与患儿的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

  然而这时,已出生266天的男婴,还不能像其他婴儿一样躺在妈妈的怀里。

  男婴下落不明

  期间,男婴的爷爷吴某某,经常到武汉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看望孙子。由于孙子被隔离治疗,他很难见到孙子一面。

  “后来,孙子竟然在医院不见了。”吴某某说,今年6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给武汉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打电话,询问孙子近况。不料,接线的医生说,孩子已经不在该院了。

  吴某某一家人连夜赶到武汉市儿童医院寻找孩子的下落,但始终没有看到其身影。

  孩子不是一直在武汉市儿童医院治疗吗?他到底去了哪里?

  他成了弃婴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吴某某一家人四处奔走,寻找男婴的下落,或找相关单位讨说法。

  2008年10月24日,在吴某某得知孙子不见后的第4个月,武汉市儿童福利院给大冶市有关方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今年5月19日,该院收到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西马街派出所送来的一名弃婴。该弃婴为男性,是在武汉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被遗弃的。院方证明上写着该男婴“缺氧缺血性脑病、脑性瘫痪”。医生诊断其为“脑瘫”。该弃婴在福利院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脑瘫抢救无效死亡。

  同时,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西马街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称:5月19日上午,该所协助武汉市儿童医院,将一名弃婴送至武汉市儿童福利院。

  弃婴即丢弃的婴儿。男婴在武汉儿童医院怎么成了丢弃的婴儿?

  11月18日上午,记者赶到武汉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一位正在上班的刘(音)姓医生说,他不便透露相关情况,记者可以问该院医务处。记者找到该院医务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要问该处向姓主任,但向主任不在办公室。她并称,男婴一事,她听说过。当时,院方多次联系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男婴家人前来接走他,但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医院,该院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将男婴送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武汉市儿童医院向主任。她说,该院反复联系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男婴的家长无果,于是按相关规定将他送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

  孩子悄然离去

  孩子离开人世的那一刻,没有一名亲人在场。每每想来,吴某某不禁落泪:孩子的遗体现在在哪里?

  吴某某找到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冶市卫生局等单位,要求讨个说法。

  11月18日一大早,吴某某和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罗建设、记者等人来到武汉,辗转武昌和汉口,追寻男婴离开人世的最后时光。雾蒙蒙的武汉,让人不禁感到一丝寒意。

  最后,吴某某通过一位熟人得知:孩子已经在殡仪馆火化了。“如果他还在人间,再过3天,就该满1周岁了。”吴某某悲伤地说,他还未来得及叫声“爷爷”,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记者从武汉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如果是弃婴,殡仪馆火化时不留骨灰。

  坚持讨说法

  “孙子就这样没了,我肯定要讨个说法!”吴某某说,当初,儿媳怀上孩子时,他们满心期待。现在,孙子悄无声息地走了,他们难以接受这个悲惨的现实。虽然为讨说法,他已经身心疲惫,但他一定会坚持下去。

  吴某某说,今年5月初,在接到武汉市儿童医院的电话后,他多次要求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孩子送到北京大医院治疗,但院方最终没有将孩子转院。“得了脑瘫并不等于判了死刑,相信通过治疗他可以康复。”吴某某红着眼,惋惜地说。

  据了解,在2007年12月24日,吴某某与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男婴去武汉治疗的一切住院费用由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

  11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冶市第二人民医院。该院院长不在院内,不便接受采访。该院副院长徐春阳在接受采访时说,该院没有要求武汉市儿童医院将男婴送到福利院,对方当时也没有告知该院。武汉市儿童医院是否电话通知该院派人接走孩子,以及吴某某是否要求该院将孩子转到北京治疗,他不清楚。

  一个新生命就这样悲惨地死亡了,留给大家的是无尽的哀伤。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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