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西女子非法行医获刑

2012-12-26 19: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全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中医针灸诊疗活动,致两人中度残疾,一人轻度残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广西灵川县王婶、李婶、廖婶等3人均有腰痛等病,她们在该县找了个“神医”治疗,结果全被治成瘫痪。其中一人经“神医”针灸后,身体内还留有断针头。

  全某,女,48岁,初中文化,灵川县灵田乡人。全某听说,针灸治病很赚钱,只要懂针灸,会抓药,就可以开店帮人治病。她心想,自己曾跟一名中医师傅学过半年,懂针灸,还会泡药酒,开门诊肯定没问题。

  2008年,全某购买了几张针灸穴位图、两张靠背椅、一张小床等物品,就在自己的修车铺旁开了家针灸门诊。

  很多人听说“神医”全某开了家针灸诊所,纷纷慕名而来,王婶就是其中一个。2008年底,王婶突然觉得腰痛,于是向全某求助。全某“检查”了王婶的症状说:“几个针灸疗程后,你的腰痛应该会治好。”

  可这一治,就是整整一年。刚开始王婶整个腿均有触电的感觉,全某说,这是正常现象。可3个月后,王婶连地也下不了了。但全某说,这是王婶以前结扎引起的。

  此后,全某要求王婶坚持治疗,并保证在2010年初治好她的病。可事与愿违,王婶还是无法正常行走,再去找全某时,全某躲着不见她,最后干脆关了门面。

  据了解,像王婶这样被全某治成瘫痪的还有李婶、廖婶。她俩因腰痛等病,在全某处针灸治病数月,谁知最后竟瘫痪在床。而在李婶的身上,甚至还找到了断针头。

  经被害人报案,2011年7月21日,当地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经法医鉴定,王婶和廖婶属中度残疾,李婶属轻度残疾。而全某则潜逃到了外地。10月21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全某抓获归案。

  警方调查发现,全某根本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系擅自从事中医针灸诊疗活动。据全某交代,她帮人治病的过程是先帮顾客擦自制的药酒,然后针灸,每次大概需4至5个小时,价格在20元至30元不等。

  2012年5月8日,经广西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全某被灵川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赔偿三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 14.6万元。检察官提醒大家:如今中医养生十分流行,许多人腰酸背痛时,喜欢找中医抓药、针灸,但注意不可轻信街头的江湖游医。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欢迎您访问找法网法律咨询频道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529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