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生冷漠 无视病人自杀

2012-12-26 12: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值班医生在两米外两次打卡,看着病人自杀,医德沦丧啊,人性缺失啊。当下,医德为何沦丧到如此地步,与其说是医生,倒不如说是“禽兽一个”。

  据媒体报道,8月31日凌晨,一名沈阳病人在阜康心理医院内上吊自杀。其家属称,据监控录像显示,值班医生两次在距离事发地不到2米的地方打卡,并回头看吊在门框上的病人后没有任何举动就离开。

  如今的医生竟然冷漠到如此地步,能见死不救。这位沈阳病人还是在医院自杀的,医生两次查房经过,却无动于衷。在我看来,这不仅是 医德沦丧,恐怕也是人性的缺失。当下,医德为何沦丧到如此地步,人性为何堕落得如此冷漠?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医德沦丧的背后,往往有法治的不彰。8月24日深夜,上海宝山区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身亡。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称,事发时手术室内至少有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因无法逃离不幸身亡。此事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沈阳市阜康心理医院是心理医院,患者大多有精神疾病。自杀老人今年66岁,患精神疾病已有30年,现在又得了脑血栓,会选择轻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正因如此,医院才更需要完善安全制度,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遗憾的是,虽然有摄像头,虽然有医生不断查房;查房的医生面对自杀的老人,却两次视而不见。

  这些年,医患纠纷不断,我们总是谴责医德沦丧,却容易忘记其背后往往有法治的不彰。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对“病人自杀视而不见”、“全麻病人被烧死”等事件,我们不能陷入道德谴责的误区;而应厘清背后的法律责任,让违法者承担应有责任,给逝者一个告慰、给家属一个公道。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252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医院医生对病人极其不负责任导致病人死亡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