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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堆积如山的药物中人为何会死

2012-12-2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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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不同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比较研究》显示:在接受特殊治疗与药品的费用上,新农合、自费患者明显高于居民、职工医保患者,说明医院的过度医疗严重。

  据媒体报道:“2008 年6月,父亲体检发现肺癌晚期,已经无法手术。为了治疗方便,他选择了家门口的一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年多,老人陆陆续续出入院10余次,直到 2009年9月去世。此间医药费总计50多万元,当时医保报销封顶线是17万元,其余都是自费。父亲去世后,我扔了整整三个编织袋的药。人都死了,药还堆积如山,而且都是自费药。”北京北洋华诚新能源公司职员许京详说,人死了,药还堆积如山。医生明知患者是癌症晚期,根本没有治疗价值,仍在拼命开药,而且多数是昂贵的自费药。

  医生治病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对症下药,这是从岐黄至今几千年来千古不易的医家祖训。然而,自从医疗市场化之后,医生对症下药的准则被医生彻底颠覆,而演变为“对人下药”、“对钱下药”。

  医生看病先相面,如果穿戴整齐又有钱,开药肯定要贵要多,如果看病者有医保,不仅多开药、开贵重的药,还要开一些无关紧要的药。医院对大处方振振有词:国家投入不足,要用药品收入来弥补。因为这个理由,很多医院的收入中药品收入占了整个收入的50%。重庆市江北区副区长高洪波认为,近年来,医院和房地产业一样,已经成为“暴利行业”。例如,重庆市一家三甲医院5年间的年收入由5亿元增加到20亿元,这其实都是患者的“血汗钱”。据称,航空总医院去年总收入4.2亿,药品收入就高达2.8亿。

  医生针对有医保的患者开大处方,宰的国家的钱,而对重症患者过度开药则是乘人之危、图财害命。许京详的父亲是无数癌症患者被过度治疗致死中的一例。很多癌症患者入院之后,家属首先面临的就是巨额的药费,医生抓住患者求生的欲望,根本不考虑家属的承受能力,明知道无药可医却拼命地开药。许京详说的,人死了家里的药品堆积如山,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对癌症患者来说,这确实是冰山一角。

  患者说的话,也许医院医生会不认账。但是,总有有良心的医生解开黑幕。北京某著名三甲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肿瘤患者是过度治疗的“重灾区”。很多病人并非死于癌症本身,而是死于过度治疗。例如,对于一期肺癌患者来说,手术治疗后的5年生存率可达到90%。国际上公认的结论是,这类患者术后化疗不受益。但是,我国的治疗都是“流水线式”的,多数病人手术后都要“被化疗”。有一位70多岁的老先生,本来是早期肺癌,只需要做一次手术,花费两三万元,基本就可以长期生存。但是,医生做完手术后,还是习惯性地把他转给了化疗科。老先生不仅花费了30多万元,而且踏上了不归路。

  如果医生对症下药,即使药品价格高那也无话可说,因为要活命啥也豁出去了。即使最后花了很多钱,医治无效那也没有办法。现在的状况是,医生对待病人不论你的经济条件如何,只要进了医院,就拼命地开药,到最后病治好是运气,治不好的不一定就是无药可医,很多是因为口袋里的钱被医生给掏空了。

  医院并非只是针对癌症患者进行过度治疗,对其他患者也是同样对待。北大人民医院心脏中心主任胡大一说,现在不少医生问诊三句半,立刻就让病人做CT、造影、核磁。事实上,这些检查的成本高、创伤大,还可能增加致癌的风险。相信每一个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

  不久前,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的一个课题组发表了一项研究成果——《不同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比较研究》。研究显示,新农合和自费患者成为过度医疗的重点对象。该课题组对某三甲综合医院2009年1—9月的住院患者进行统计分析,患者被分为四组: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自费。结果显示:在住院天数方面,新农合、自费患者比居民、职工医保患者长;在人均住院费用方面,新农合、自费患者明显高于居民、职工医保患者,前者几乎是后者 1.5倍;新农合、自费患者绝大多数接受了特殊检查,居民、职工医保患者仅半数接受了特殊检查;在接受特殊治疗与药品的费用上,新农合、自费患者也明显高于居民、职工医保患者。这说明,医院的过度医疗越严重。

  多开药的另一个原因是,尽管国家曾经对药品进行过十几次降价,但是药品的利润依然非常惊人。网上流传的一句民谣“生不起,剖腹一刀5000 起;病不起,药费利润10倍起。”药品的利润岂止是10倍!房价高,药品的价格比房价更高。房价高可以不买,药品再贵患者也要吃药,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

  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政策,医院创收越多,奖金越多。因此,很多院长只想着如何让医院多赚钱,而不关心如何让患者少花钱。据知情人透露,三甲医院的一名内科医生,凭着手中的处方权,每月拿到上万元药品回扣,是很寻常的事。某医院一名退休医生曾向医院领导提出,只要让他出诊,他可以不拿一分钱工资,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了处方权,就可以拿到回扣。

  有人认为,过度医疗类似于公开抢劫。一位法律界人士忧虑地说,利用处方权收受回扣,数额较大的,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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