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临床确诊有医院感染病例后需如实填写感染病例登记表,上报感染管理科。
二 临床医师发现可疑同种或同源感染病例3例以上,应在当日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 临床微生物室发现某病区有同种菌感染3株或3株以上者,或检出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病原体,应电话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有记录可查。
四 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 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镇政府和园区社会事业局。
六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