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娃娃没了医院误诊?

2013-09-27 11: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个月来,27岁的李亚玲来回穿梭在家和成都市妇产科医院之间,她想为已经流掉的宝宝讨个说法。昨(6)日上午,李亚玲和家里人再次来到医院,她认为宝宝没了是因为医院误诊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损失费并道歉。不过,医院否认误诊一说,提出走司法程序。李亚玲说,6

  一个月来,27岁的李某某来回穿梭在家和成都市妇产科医院之间,她想为已经流掉的宝宝讨个说法。昨(6)日上午,李某某和家里人再次来到医院,她认为宝宝没了是因为医院误诊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3万元损失费并道歉。不过,医院否认“误诊”一说,提出走司法程序。

  李某某说,6月22日,她到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检查发现有了身孕,但医生却说她是宫外孕。“医生说宫外孕可能会使孕妇有生命危险,最好住院观察治疗。”6月23日和24日,李某某一直都住在医院,医生建议终止妊娠。“医生提出几种终止妊娠的方法,考虑再三,我选择药物治疗。6月24日,我在医生的要求下,写下了一张‘经夫妻双方商议,宫内孕也要求终止妊娠’字样的保证书。当晚7时许,我被注射了66毫克的甲氨碟呤。”

  “注射药之后,我就觉得没对了。”李某某说,第二天她出现了阴道出血现象,她要求医生为进行B超检查。从注射药物前后的B超检查单中,李某某发现宫内偏左查见有东西。“我怀疑是胎儿,但医院无法给出明确回复。6月26日,我在成都另一家医院基本确诊为宫内孕。因为当时我已经被注射了药物,孩子也不可能保住,我只好做了人流手术。”

  李某某和家属都认为,孩子被流掉是因为成都市妇产科医院的误诊。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在治疗病患时,对患者进行了病情并未被最终确诊的告知,药物注射是在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医院并不存在误诊,一切诊治都符合医疗原则。基于李某某提出了异议,她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37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