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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2018-10-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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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发生后,若是造成损害的,相关当事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内容主要根据我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来确定,找法网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虽然如今的医学技术十分发达,但是医疗事故仍然是避免不了的存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相关当事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接下来就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码,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

  5、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实验诊疗的,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6、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内容。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的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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