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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日宣判两起医闹案件

2014-10-1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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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0日,广州市两家区法院分别对两起医患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因对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重症病房的医生进行围殴,该案中的患者家属罗某慧被海珠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医生医药...

  10日,广州市两家区法院分别对两起医患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因对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重症病房的医生进行围殴,该案中的患者家属罗某慧被海珠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医生医药费等82000多元;而在另一案件中,黄某烈等10名被告人在广州市伊丽莎白医院门口撒冥钱、拉横幅,起哄闹事,并打砸医院大堂,致使医院多名保安受轻微伤,被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6个月不等。

  业内人士认为,两起案件在同一天宣判具有警示意义。解决医疗纠纷必须走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误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才是正道。

  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说:“医疗纠纷本质是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应该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处理。而选择去闹,甚至职业医闹,扰乱社会秩序,对手无寸铁的医生进行谩骂殴打,就使得本是民事纠纷的医患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

  王辉等专家认为,医闹愈演愈烈的深层次原因,与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转型期的深层次矛盾相关。

  “有的人错误地以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王辉说,“更让人无奈的是,有些医院、卫生行政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寄希望于用钱来解决问题,无形中助长了医闹。”

  此外,患者缺乏畅通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当前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不健全,也给医闹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

  专家认为,发生医患纠纷时,通过诉诸法律等渠道解决才是正道。“患者求医问药,医生治病救人。医患双方不应该变成敌对方。就算严重的医疗事故责任或其他意外,也应该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廖新波说,此外,在医疗领域可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医者保险,如果一旦证明是医疗事故,不买保险的医院或医生有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促使医生更好地遵循临床路径,更负责任地对待每一个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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