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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一方出资,发票上写的两个人,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离婚
2020-11-30 06:5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有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如果你的房子是在你们婚姻期间分的,那么这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此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表示是赠予子女个人,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子怎么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