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买的商品,十年没有房间的书了,违约金怎么陪?

2021-09-16 18:0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 从房屋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应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金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房屋合同义务或履行房屋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房屋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三、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