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问题。我的朋友借给我钱,他现在没有钱,他有家,他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明确记载了家留给孩子,他现在用这个家还债,法律能支持这个行为吗?

离婚
2020-11-30 08:5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个协议。
    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后的书面离婚协议方可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遭到家暴时可以报警,警方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争取一次起诉可以判离。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实施家暴者得不到小孩的抚养权。
  •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 1、房子是要登记在孩子名下吧?在孩子未成年时,是需要双方监护人签字的,理由是:他们虽然已经离婚,但离掉的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他们各自与孩子的监护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现在孩子名下财产有重大变化,要求监护人签字没什么错误。

    2、是否出钱的一方担心对方也签字后房子可能会有另一方的份儿了?其实只要房产证写在孩子名下,不管谁在合同上签字,房子都是孩子的,将来另一方得不到房子的产权的。

    如果付款的一方为防止其他意外,可以保留好全部的付款凭证,并要另一方写一份证明,写明房子所有款项全是你出,将来房子产权另一方没事。其实:只要房产证不写签字另一方的名字就没风险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