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15天,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觉得工厂的工资很低,不想再工作了。能给我工资吗?星期六加班15,星期天17。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22 14:2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以上是法律中对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严格遵照上述规定,违背法律规定擅自订立低于法律的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合同中关于该部分加班工资的约定无效。
  •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应当支付工资,离职当日结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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