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法律问答

我们正在商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同意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元,现在离婚已经两个月了。她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可以像法院那样申请强制执行吗?还是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21-01-25 15:5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你还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你要抓紧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两年时间法院就不给执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