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法律问答

您好!用人公司沒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书!劳动仲裁判用人公司付款我双倍工资!用人公司不服气上告人民法院!我该怎么做.还能赢吗?

仲裁
2021-01-17 12:58: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是单位认为有证据证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则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你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是强制仲裁、仲裁前置的。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一年之内提起诉讼,但是下列法定情形,对被请求支付方是仲裁终局的(所谓仲裁终局,即被请求支付方终局,而请求支付方仍可提起诉讼),法定情形有: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般都是一审法院收到被告人的上诉状后,连同案卷一并报到二审法院。
      如果被告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后,会将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在将上诉状送达公诉机关和原审原告之后,连同案卷再报送二审法院。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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