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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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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其他、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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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润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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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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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律师问答
新乡24小时法律咨询多少钱费用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一般为100~300元/小时。律师收咨询费按计时收费,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及各地区不一样,这个要和律师协商,一般都是协商制
您好新乡金穗生殖医院做了手术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就是要在办出院的那个医院开一个转院证明,在新住院的医院合疗从新登记,手术做完出院就可以报销了。
新乡市原阳县产假陪产假分别有多少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陪产假一般从妻子分娩的那天开始算。每个地区规定的陪产假天数都有所不同,大致的原则是一般7到15天,有的更长些,一般情况下是在预产期前后休,但也不是太严
我是新乡的,公司规定没有完成6000元业绩没有底薪,完成业绩有3000元底薪是不是意味着我这个月只赚了88?
您好,你到手工资是多少?被扣除了什么
新乡酒店转让纠纷问题
1.一般按照双方的转让协议。2.若协议无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需法律帮助,我愿助您一臂之力,请采纳并评价
可以帮我开户籍证明吗,结婚使用,人不在新乡?
户籍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
同一劳动争议案件能提交两次吗?需求不同
需要看案情,最多可以上诉两次。劳动争议案件,首先要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除一裁终局的个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外,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一审受理法院有可能是基层人民法院,还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等,那么二审法院就可能是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想问下劳动局电话是多少?今日上班吗?
劳动局的电话多少,以当地具体公布的为准。劳动局的电话全国没有统一的。劳动局的具体职责如下: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意味着什么
行政裁定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公司以缩编为有要我签辞职单没有任何补偿,我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分析:辞职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身体不好如何中止诉讼
行政诉讼身体不好中止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然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中止诉讼的才会裁定中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