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书上每月给孩子500美元抚养费,年底再给2000美元,现在半年没给抚养费,联系不上,男人在浙江,我女人带孩子在山东,可以起诉他吗?

离婚
2021-04-21 06:2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一般情况下,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律师帮助下起诉处理。
  • 根据实际情况,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律师帮助下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