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3.1号就到期了,公司没有提出续签,员工也默认了还在上班,到8月份公司提出续签,加工资,但员工不想做了提前了一个月口头说了辞职,上司不批,现在一个月后员工要走了,上司说口头说的不算要写辞职单在一个月后才可以走,怎么办?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
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即可。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通知。
-
对于辞职不批,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到期后可以自动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