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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纠纷的辨别

2013-09-2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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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美容医疗纠纷的认定一直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美容技术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有待规范,美容用品有待规范管理,美容纠纷也日趋增多,鉴于此笔者建议广大朋友从下列几方面进行审查:1.术者有无行医许可证...

  导读:美容医疗纠纷的认定一直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美容技术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有待规范,美容用品有待规范管理,美容纠纷也日趋增多,鉴于此笔者建议广大朋友从下列几方面进行审查:

  1.术者有无行医许可证

  2.有无较完善的术前、术后检查、治疗的病历记载

  3.美容手术本身有无明显的诊疗不当或违反医学基本理论

  4.评价美容术的后果与其诊疗不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美容药品\用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6.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知识延伸:医疗美容的执业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主诊医师的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医疗美服务管理办法》第条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一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但是,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至于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个月以上。

  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美容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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