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假如货币是假的,这种法律责任应该归咎于饭店还是消费者呢?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的张智远律师认为:首先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没有过错,因为消费过程结束后,消费者主动提出付账义务,并掏钱交给饭店的服务人员,这符合消费者的餐饮习惯。饭店服务人员经过核对,当时并未对消费者的货币提出疑义,这表明消费者支付酬金的消费过程已履行完毕,因此不负过错责任;相反,饭店服务员在收取消费者的酬金过程结束之后又提出消费者所持货币为假的主张,本身就属于过错行为。除此之外,饭店还负有另一种过错责任,那就是一般服务员本不具备收银资格,也未经过任何培训,不具有初步鉴别真假货币的能力,因此不应承担收银服务,饭店在这方面存在过错,也应负有过错责任,消 费者给付的货币无论真假,饭店都应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