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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的协作机制

2013-08-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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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

  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打假”。

  协作机制

  专家分析认为,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各项法规制度尚不成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将长期存在,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作为打假主体的作用,引导、协调、整合社会打假资源,在地区、行业和全国形成有效的协作打假监督机制。

  当前,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设有政府打假办,但大部分地区的打假办仅仅是一个松散型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合体,有些甚至只有名头,难以发挥实质性的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打假信息资源孤立、割裂,线索不共享。由此可见,一个有效的打假协作机制亟待建立起来。

  一些企业负责人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对民间打假机构可以采取指导、监督、协调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形成协作打假的监督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设立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府打假办,要主动将商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打假的必要补充力量,并视之为职能部门打假的“服务点”。职能部门收到单位或个人举报之后,按照既定的程序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及时立案,并推荐给“服务点”让其对造假、制假者进行调查。

  政府打假办要与“服务点”、消协、企业、投诉机构等建立起有效的联系,组建具有专业性的大容量维权打假信息资料数据库,供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利用和查询,最大限度地发挥打假资源的社会价值。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罗xx还建议,鉴于目前一些批发市场或集贸市场正成为假劣产品的集散地,要对商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大力发展连锁店、超市等现代商业业态,使商品的流通主要依靠现代物流配送来完成,切断假劣产品通过流通领域进入市场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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